200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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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 聯 網 沒 有 誰 欺 凌 誰


蘋果日報

2007-07-28

近 期 nike fans 炮 轟 《 明 報 》 編 輯 事 件 在 網 上 鬧 得 熱 乎 乎 , 作 為 過 來 人 , 我 當 然 要 來 湊 湊 熱 鬧 。


事 件 的 始 末 , 已 迅 速 登 陸 「 香 港 網 絡 大 典 」 ﹕ 「 2007 年 7 月 17 日 , 周 瑮 在 明 報 副 刊 發 表 題 為 〈 Just Do It 〉 的 文 章 , 字 行 間 大 加 挖 苦 色 情 影 片 上 載 者 nike , 並 將 青 少 年 風 化 案 等 色 情 罪 行 氾 濫 、 全 歸 咎 於 nike 上 載 分 享 AV 這 種 行 為 之 上 。 … … 多 個 論 壇 的 網 民 都 一 致 以 為 , 周 氏 將 大 部 份 過 錯 推 卸 予 nike , 而 把 家 長 及 傳 媒 所 應 負 的 重 責 全 然 置 諸 不 理 、 是 極 不 負 責 任 的 表 現 , 且 在 立 論 上 有 欠 公 允 。 此 外 , 她 更 將 所 有 觀 看 AV 的 網 民 標 籤 化 , 把 他 們 與 電 車 男 這 類 別 畫 上 等 號 , 嘲 諷 說 『 每 個 亞 洲 電 車 男 心 都 有 一 條 nike link 』 。 」

身 兼 該 報 副 刊 專 欄 作 家 的 周 瑮 小 姐 , 喜 歡 在 她 的 欄 ( 即 是 她 的 平 台 ) 批 評 甚 麼 、 指 摘 誰 , 是 她 的 自 由 , 至 於 她 的 文 字 是 否 公 平 合 理 , 那 是 後 話 。 網 民 看 了 她 的 文 章 後 異 常 不 滿 , 於 是 在 網 上 討 論 區 這 個 他 們 的 平 台 破 口 大 罵 , 那 也 是 網 民 的 自 由 , 至 於 他 們 發 洩 時 所 用 的 語 法 字 眼 是 何 等 刻 薄 , 也 是 後 話 。 各 有 各 平 台 和 觀 點 , 互 不 相 干 。

過 了 幾 天 , 《 明 報 》 副 刊 的 互 聯 網 版 鄧 肇 先 生 又 發 表 題 為 〈 看 不 見 的 拳 頭 〉 的 文 章 , 曉 了 大 家 一 個 「 硬 膠 」 詞 彙 叫 「 數 碼 欺 凌 」 ( cyber-bullying ) 。 它 是 指 網 民 「 只 需 要 當 事 人 的 一 段 文 字 引 述 、 一 張 照 片 或 一 段 影 片 , 加 上 少 許 造 的 資 料 或 影 像 」 , 便 可 以 侮 辱 甚 至 誹 謗 當 事 人 。 直 指 網 民 對 周 編 輯 的 連 番 攻 擊 , 是 一 種 「 欺 凌 」 , 力 撐 周 編 輯 是 被 「 欺 凌 」 下 的 小 綿 羊 。

看 到 這 , 我 不 禁 大 笑 起 來 。


有 同 樣 的 表 達 權 利

筆 人 在 紙 上 大 灑 墨 水 「 話 晒 事 」 的 1.0 媒 體 時 代 已 經 過 去 了 。 現 在 , 只 要 連 接 上 網 和 一 個 鍵 盤 , 任 何 人 都 有 同 樣 的 表 達 權 利 和 平 台 , 同 樣 有 影 響 力 ; 不 然 , 《 時 代 》 周 刊 去 年 選 出 的 person of the year 又 怎 會 是 「 你 」 呢 ?


鄧 先 生 認 為 網 民 在 周 編 輯 的 照 片 上 加 工 發 放 就 是 「 欺 凌 」 ? 那 要 是 我 將 曾 特 首 照 片 photoshop 加 工 上 二 撇 雞 , 再 被 網 民 forward 給 親 戚 朋 友 看 或 放 上 討 論 區 , 算 不 算 在 「 欺 凌 」 曾 特 首 ? 那 麼 我 豈 不 是 很 「 勁 」 ? 此 等 幼 稚 行 為 , 只 可 說 是 白 癡 和 不 尊 重 他 人 , 也 不 尊 重 自 己 而 已 。 敢 言 的 周 編 輯 既 然 這 麼 看 不 起 電 車 男 , 何 以 突 然 介 意 網 民 留 言 中 的 一 字 一 語 ? 那 不 就 是 和 網 民 一 般 見 識 才 計 較 起 來 嗎 ? 周 編 輯 為 此 事 , 將 她 的 blog 關 閉 了 一 整 天 去 逃 避 攻 擊 。 blog 是 她 的 地 頭 , 說 關 就 關 , 沒 有 問 題 , 但 網 上 無 限 個 討 論 區 她 能 關 嗎 ? 斬 腳 趾 避 沙 蟲 , 並 不 見 效 。

周 編 輯 既 是 一 個 作 家 , 又 是 一 個 傳 媒 工 作 者 , 想 不 到 心 胸 才 能 容 納 那 麼 一 點 點 ︰ 既 不 能 坦 然 接 受 人 家 的 意 見 和 情 緒 反 映 , 處 理 事 件 時 竟 選 擇 逃 避 多 於 承 擔 , 對 自 己 沒 有 證 據 和 一 概 而 論 的 言 詞 , 也 沒 有 歉 意 。 我 提 議 周 編 輯 以 後 還 是 匿 名 寫 作 , 可 免 去 很 多 不 必 要 的 麻 煩 。

被 人 批 評 當 作 獎 勵

站 出 來 罵 人 罵 事 , 就 預 了 被 人 反 罵 , 道 理 簡 單 極 了 。 專 業 的 評 論 員 , 被 批 評 當 獎 勵 , 要 是 文 章 能 掀 起 人 家 的 激 情 , 要 是 我 們 再 去 理 解 反 對 者 的 觀 點 和 價 值 , 再 引 起 深 一 層 反 思 和 調 整 , 就 算 是 賺 了 。 現 在 互 聯 網 的 普 及 , 讓 反 饋 的 訊 息 更 直 接 和 快 捷 , 應 該 是 所 有 作 家 、 評 論 員 的 福 氣 , 硬 要 將 口 水 戰 說 成 「 欺 凌 」 , 正 是 見 怪 不 怪 , 其 怪 自 敗 !




reference from Ming Pao

45 則留言:

孤獨槍客 說...

居然扯到''數碼欺凌'',那些所謂專欄''作家''末免反應過敏。

匿名 說...

個女編輯講野係低能
係不知所謂
不過我都係唔認同呢種手法

匿名 說...

再補充
反罵冇問題
反罵到人身攻擊是問題
即是我唔同意你講野
我唔會起你底,燒埋你樣子,身材
呢d過火了,唔應該用'預了被人反罵'就變成合理

2005mhk18@gmail.com 說...

人身攻擊當然是不對﹐不合理。但是不代表那些人沒有這個權利。

匿名 說...

但你篇文唔係咁講

仲有,反對者既權利來自反對日月報編輯篇文,唔係文革式偷相批鬥,搵人年齡屈人吸毒囉.

匿名 說...

槍客先生:
誰是作家?誰在過敏?
還未搞清楚事情就下判斷,是否都應該算是’反應過敏’?

袁小姐:
能夠在論壇版而不是娛樂版讀到閣下的文章,確實是難得的

要從一篇文章去論斷一個人的心胸,理應是可以的,但要批評一個沉默的人’不能坦然接受人家的意見和情緒反映,處理事件時竟選擇逃避多於承擔,對自己沒有證據和一概而論的言詞,也沒有歉意’,難到又不是’沒有證據’的’一概而論’?

我的論觀點(又或者情緒)你是否坦然接受,於我其實是沒有意義的,你是否會為到那些'沒有證據'的'一概而論'而有歉意,又或是選擇'逃避多於承擔',亦都不打緊,因為我真的沒有想過這樣的一篇文章有引起深一層反思和調整的價值

落選港姐能夠進身專業評論員的行列,我相信閣下應該是歷史上的第一人,請繼續努力

共勉

匿名 說...

補充一句
希望你都不要關閉這個自由的部落格,你的地盤

Fung 說...

跟朋友說一個人的是非是欺凌?
還是在大眾刊物說是非是欺凌?

匿名 說...

如果我話你篇文係低級抽水,作為讀者, 作為網民, 作為人, 我當然有權利咁講, 呢樣係言論自由, 受保障的.

但如果 -- 如果 -- 有群人因為你篇文而話你係連某種動物都不如既港女, 呢樣係咪上天俾呢群人既權利, 我唔知道, 但合唔合理, 係咪欺凌, '道 理 簡 單 極 了'.

by the way, 我真係覺得你篇文係低級抽水的. 你會唔會反思 和 調整, 我唔知道了.

2005mhk18@gmail.com 說...

讀者乙

>>你會唔會反思 和 調整

當然﹐我手寫我心。
但希望你能提供一些具體的意見﹐為何認為低級抽水的﹖

2005mhk18@gmail.com 說...

你的讀者﹕

她把blog關閉了一天就是逃避﹐逃避人家的意見。
被人用comments罵的狗血臨頭的時候﹐你想我沒有經歷過嗎﹖ 但我還是開放blog開放留言。

不好的留言﹐我雖然沒有登出來﹐but they go straight to my email inbox。
那些髒話﹐人身攻擊﹐同樣傷透我的心﹐可是我還是要勇于承擔和面對﹐不是說關了就好了。
更沒有想過去當受害者的角色。

匿名 說...

你即係點判斷係咪欺凌呢? 我睇過d forum, 真係好過份. 隨時過份過你地藝人俾狗仔隊跟. 除左改圖, 仲有老屈. 成班人將人地私人野老屈當講笑, 係唔係數碼欺凌?

你篇文話唔係囉. 堂報紙, 讀者人數好多, 萬萬聲, 唔係個個都清楚件事去到乜情度, 你呢d胡亂判斷引導好多人想法, 而家更加多人覺得冇欺凌一回事, 下次唔知邊個受害.

如果寫你篇文時考証多d, 實事求是, 咪唔會係低級抽水囉.

匿名 說...

甚麼是欺凌的定義嗎?

如果一眾網民只是針對編輯的言論,以理據反駁,那當然沒問題,但如果只是把別人的資料拿來利用,改動照片,無理針對個人辱罵,那是人身攻擊。

改一改曾特首的照片,當然不算數,一來曾特首是公眾人士,他的資料,本來就必須向公眾公開。而且,曾特首手上握有權力,是凌駕於市民之上的權勢者,他作為政府的代表,普羅大眾對政府的不滿,只有向他作出。

何況市民挖苦公眾人物時,也應給予更深入的含意,如果有一個人,針對某公眾人物的樣貌、年齡等等作出攻擊的話,也只能被目為低級。

在明報周小姐的事件看來,大多數網民理據說不出太多,只有「港女」、「賤人」、「去死」、「嫁唔出」和各種粗口之聲不絕。

絕對同意在web2.0的時代,各人都有自由表述的權利,我也認為對傳媒有意見的人,可以自由提出,不過在我們的社會中,自由表述不是要以禮貌、理據、互相尊重等等為大前提的嗎?

無理的叫囂和人身攻擊,當然是不合法,可是這種做法,不是應該不被鼓勵嗎?在甚麼時候,變成「沒有誰欺凌誰」呢?

甚麼時候,到了網上,就可以變成怎樣做都沒問題了?web2.0時代,應該是這樣的嗎?

你給人罵完,不介意,不代表可以以此理據,去批評別人不如你一樣接受。何況有些公眾人物,很享受自己的言論引起迥響,那當然是「寵辱不驚」了。但一般人,不用以此「搵食」,兩者豈有可比性?

袁小姐,你有認真思考過才寫這篇文章的嗎?

2005mhk18@gmail.com 說...

傳媒工作者:

>>大多數網民理據說不出太多,只有「港女」、「賤人」、「去死」、「嫁唔出」和各種粗口之聲不絕。 ...自由表述不是要以禮貌、理據、互相尊重等等為前提的嗎?

--這固然是不對﹐但是現在不是道德觀念的爭論。周小姐絕對有不看不問的權利。沒看過就等於沒有受到欺凌﹐不是嗎﹖
他們沒有禮貌、沒有理據、沒有互相尊重﹐那為什麼周小姐﹐或者看不過眼的鄧先生為何要在意呢﹖

>>你給人罵完,不介意,不代表可以以此理據,去批評別人不如你一樣接受。

this is not personal, i think all commentator should be ready for any kind of attack once their articles are published.
你看﹐這裡也有人不同意我啊。好好了解/接受/拒絕接受都可以﹐但我不會說你欺凌我吧﹗

總括來說﹐我覺得
==> don't read those if you don't give them a damn
==> if you decide to read those, then just accept it, no bid deal!

貝武 說...

袁小姐,妳的文章非常有見地,所以本公子才有興趣來支持下.
妳可說是本公子見過的人中最能明辨是非的人!
非常難得.

需否本公子出「手」把這班混蛋教訓嗎?

貝武 說...

有沒須要設置言審丫?

匿名 說...

我不是傳媒中人, 但同意'傳媒工作者'的意見.

周小姐絕對有不看不問的權利, 但與有沒有欺凌是兩回事. 如果沒有欺凌, 那你承認'固然是不對'的事是什麼? 只是不尊重而已?

另, 有些留言可以直到你email, 如果我要侮辱你個人, 也沒選擇不看了吧?

此外, 你在此接受的批評, 基本上都是客氣講理的, 你當然不是被欺凌. 相反, 你評論的事件的性質就非常不同, 起底, 改相, 人身攻擊, 老作老屈各樣確實有問題, 你只看成同樣客氣的批評, 這樣也是一概而論呀.

也難怪有人說這是抽水呀. 你會公開修正嗎?

Sun Bin 說...

"...一來曾特首是公眾人士,他的資料,本來就必須向公眾公開..."

那位日月神報編輯,有自己的專欄,blog,公開了自己的照片。假如你不把她算公眾人士,她自己也不同意吧?:)

---
"袁小姐,你有認真思考過才寫這篇文章的嗎?"

“影響不好啊。。。”怎麼這句話似曾相識?好像某黨的口頭禪。
我想袁小姐就是想清楚了才會寫這編文章。想不清楚的就只會看不見拳頭胡亂舞啦。:)

Unknown 說...

大家又被明報轉移視線,網上出現改圖、誹謗又或人身攻擊,尤如街上流泯叫囂,場台下喝倒采般,你阻止不了,你要話他們錯沒有人可以反駁你,談論此等事情根本就是浪費時間,難道網上大部份言論都是低等冇智慧,周小姐所言就會升格為合理及公正嗎??

周小姐的錯謬太多,只要肯思考就知可隨便指出其錯之處,但鄧先生還要走出來護航,現在明報真的鬧人荒嗎 ??

PS:周文章中有提“電車男”詞,但電車男實際只是指御宅族(熟知及熱衷於動漫電玩界之人),跟看AV完全無關.

匿名 說...

erica
是否應該把周小姐的原文轉post過來給大家看 會否好一點?
我想大家應看原文才對erica給意見
大家開始將原本之事忘記 反之向erica作出批判

匿名 說...

所謂一眾"作家"明顯好懂得避重就輕
選"網絡欺淩"作為討論既主題
至於周瑮篇文文筆內容之低劣
則或與其私交,或西瓜偎大邊
(當然囉,為睇av護航喎?不少自命作家既bloggers都要顧及自身形象吧.人地第日可能要出書的哦)
只有在討論區內,一眾無名網民之間才起重視
因此大部份bloggers討論既重點都在"網絡欺淩",因為安全又唔會得罪人.呢樣亦反映左佢地虛偽既一面.

袁小姐篇文本人亦唔太欣賞,因無可否認某種欺凌的確存在著.但此事之重要性我看跟某娛樂名人被跟蹤抹黑呼寃差不多.至於周瑮原文本身的對錯,反而bloggers中敢於出文評價的人不多.大概係認為講啱無著數,講錯得罪人吧?

香港不少自命作家bloggers倒是很會見風駛舵的一群.Blog果然是一個小社會,香港blog界倒很符合香港人的韋小寶精神.

匿名 說...

支持袁小姐的獨特見解!

Unknown 說...

拜讀過周小姐的文章已久,只覺她所寫的是對人而非對事。只針對"nike"和"電車男"而非BT分享porns和copyright的問題同"電車男" download porns 的心態和現象。而她在自已的地盤以偏概全的批評一眾看porns 的網民,又是否"欺凌"的一種呢?

"數碼欺凌"的存在又如何?為何不往"現場"教育一下那一班"網上劣童"呢?

正如袁小姐文章的題目:'互 聯 網 沒 有 誰 欺 凌 誰'

袁小姐的文章確實令在下對妳耳目一新

匿名 說...

好遺憾, 我唔覺得果d'去死啦'既人身攻擊可以點樣俾人反思同調整, 除非你叫佢反思自己係咪應該去死囉. 歪理呀.


講左咁耐, 呢度都唔少反對意見, 請問你消化之後, 可唔可以再正面答一次, 呢件事係唔係網絡沒有誰欺凌誰咁譁眾取寵, 不顧現實?

如果唔係, 你個反思判斷點黎?
如果係, 你會唔會公開修正?

匿名 說...

Well, that's what the internet is.

Anyone with backbones who stands up for their ideals (putting aside whether that ideal is right or wrong) gets flamed on the internet ALL THE TIME.

As a blogger/reporter/editor, Ms Chow should be aware that internet is the most unforgiving space. If she can't take the flame, then she shouldn't ignite the spark. It's that simple.

Erica, I wish I can type the following in Chinese (I don't know how to... any recommendation for Chinese typing programs? Cantonese piyin input??) but here goes: there are times when I do not agree 100% with what you say, but it's the way you say them & the way you handle the flame after you said them that makes me feel like you are a person with integrity.

As Voltaire had said,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試問誰可真正地做到le?

Mea

ps. Thanks for posting the whole article so I don't have to pay for Appledaily. Muwahaha.

pps. Am I the only person on earth that wouldn't mind if my spouse/bf watches AV? Chinese people have all these moral boundary. Everyone does it, so instead of making it bad and so taboo, why not just talk about it openly and make sure it's (the AV industry) done in a safe and regulated way??

暗黑的卡夫卡 說...

袁小姐識用"硬膠"二字...香港小姐有救啦! =P

周瑮的文章與回覆

正所謂"先撩者賤"。周小姐可以用明報叫囂﹐ "希望報道沒有為你帶來太大不便,等待你的回覆。" 好了﹐當人們大大的回覆了﹐那就是"數碼欺凌"?

那麼﹐你用明報﹐一個有公訴力的報章﹐一個凌駕於市民之上的聲音的權力﹐去打擊一個沒名沒姓的網民。這又是甚麼樣的欺凌?

明報有把"Nike"的回覆上報嗎?沒有。明報有把一編理性的回覆上報嗎?沒有。所謂的回覆就是一編"看不見的拳頭"。

想一下﹐如果你是Nike﹐你可以做甚麼? 老實講﹐除了"收皮"之外﹐真的沒有甚麼辦法。但﹐那不代表其他人也要"哽食"這一編諷刺性與電車男的文章。正如巴別塔所言﹐要與有巨大影響力的傳統報紙作抗衡﹐小市民只能用其他的方法。
以前沒有網絡﹐我們用暴力(其實現在也有﹐不需多說)﹔現在有網絡﹐我們用"比較"溫和的方法。

"出得o黎行﹐預左要還。" 網上無秘密也無道德高點可言。當你沒有深入調查你挑剔的對象是高登人專重的"Nike神"的時候﹔當你莫視高登大軍起底組與爆破組實力的時候﹔當你以為那一個"Nike"只是一個無法回覆你在高處諷刺他與"電車男"的時候﹔你﹐已經把自己放在眾矢之的戰靶上。

其實﹐周小姐應該為自己的遭遇慶幸。林彬先生為自己的言論付上了生命。周小姐的言論卻把明報的道德高點從"中大學生報"的低點完全提升過來。

明報應該很高興吧。

火:
睇av就唔可以出書?咁香港味無左好多書出?

匿名 說...

一個日月神教教主任我行,一個卻是君子劍岳不群.五嶽劍派人才濟濟,如何能突圍而出?掛正正義之師旗號,聲討魔教也.出師有名,自命正道者,群起聲援,望能身為"正道"一員,救天下之蒼生,不惜大開殺戒.需知道"魔教"二字,實是相反人士標籤其也,自己當然不會稱自己為"魔",自己當覺自己為"聖教".聖教受"正道"重重一擊,恐怕正派有如對付朱掌門知己CoCo小姐般,深入重慶,找其龍脈,不得不退隱於山村之間.神教教群龍無首,驚慌失措,卻豈能坐以待斃~殺人者,人亦殺之,生生不息.如是者正道人士率先劍招一出,神教以暗器抵擋,大動干戈.俗語有云,後發先至,雖則正派出招在先,但受傷的卻是正派人士.正派人士自命不凡,當然大怒,正所謂我白你黑,只有我打你,豈能由係還手?!正派人士當然大舉聲援,平日是騎牆派的,自然當機立斷,正其名,都群起圍攻.如是者,生生不息,爭鬥不斷,正邪大戰,自命正派人士輸打贏要,由笑傲江湖的"任我行君子劍",鬥到倚天屠龍"六大派圍攻光明頂",都是出於此道理.正派人士,看你們多正派啊~

匿名 說...

暗黑的卡夫卡:

睇黎你誤解我既意思.
我指既係:公然為av聲援係會係道德上站於頗為不利的位置(以道德保守派的思路而言)
而對於一些想出名的blogger黎講
佢地當然唔想得罪呢批人
以免被評擊係道德上站不住
繼而流失呢批讀者
所以或者呢d人暗地裡都會bt av黎jj
但未必咁公開去講
呢點正係佢地虛偽之處

睇av當然可以出書
但寧自己睇,莫俾人知
選擇"cyber bulling"入題就係最保險唔會得罪人既切入點

匿名 說...

袁小姐

關閉了一天就是逃避
此話何解呢?
比如說,我們打開窗看風景
誰不知有一班麻甩佬走到窗前面
在給他們的雞巴晒太陽
我們拉上窗簾以求眼睛乾淨
這樣也算是逃避?
繼續看就叫做不逃避?
這個我真的想不透,
既然屋(即是你口中的「地盤」)是我的
維持一片屬於自己的淨土都叫做逃避?

「人身攻擊當然是不對﹐不合理。但是不代表那些人沒有這個權利。」
這一句話,從來無聽過,建議你找一個懂少少人權法的朋友問問,人身攻擊甚麼時候變成了人權?

「那些髒話﹐人身攻擊﹐同樣傷透我的心﹐可是我還是要勇于承擔和面對﹐不是說關了就好了。更沒有想過去當受害者的角色。」

被人用髒話攻擊,除了面對我真的想不到還有其他法子,但說到要承擔,就似乎言重了吧。至於受害者角色,你自己想想可以,但請不要以為人人都會像你一樣,想像或者選擇不想像自己會是一個受害者。

無論是回應,批評,都請謹慎。

ps我是你的讀者,你又叫我做[你的讀者],我真的有點受寵若驚

匿名 說...

我的讀者袁小姐﹕

「周小姐絕對有不看不問的權利。沒看過就等於沒有受到欺凌﹐不是嗎﹖」
請翻翻有關誹謗的書,有那一本書告訴你,一句誹謗的說話,只要被誹謗的人沒有看過,就不是誹謗?

「==>don't read those if you don't give them a damn
==> if you decide to read those, then just accept it, no bid deal! 」
這一句說話,唉,真係唔知點回應。一篇未看的文章,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內容吧?看完了就要接受?
袁小姐,你口口聲聲批評人不接受批評不認錯不承擔不理人感受,我請你認真回應上述的指責批評,可以嗎?

匿名 說...

sun bin

看了幾遍,都唔明你乜
可否再講清楚一點

tyler﹕
「周小姐的錯謬太多,只要肯思考就知可隨便指出其錯之處」
若真的是錯,請拿出證據來,否則就是閣下轉移讀者視線。

匿名 說...

Mea,

'As a blogger/reporter/editor, Ms Chow should be aware that internet is the most unforgiving space. If she can't take the flame, then she shouldn't ignite the spark. It's that simple.'

Yes. Miss Chow has indeeded 'ignited the spark', but how could you jump to the conclusion that she's not taking the 'flame'? Did you talk to her? Did she say anything in public?

And I quote from you, "there are times when I do not agree 100% with what you say, but it's the way you say them & the way you handle the flame after you said them that makes me feel like you are a person with integrity."

I respect people and I honour integrity. Therefore I will allow myself to comment on words spoken with full respect to logic, ratios and general ethics. Will you agree, if people, at times when they are commenting others, do not honour reasons but only to take things personal, his or her words should be ignored right away?

Sun Bin 說...

火,

你言差矣。
1)本人從來沒有在BT上下載過AV。在看到袁小姐原文前雖對此事略有所聞,卻都略過不看。因不感興趣而已。因此也不知道原來日月神報如此硬膠。
2)袁小姐的貢獻是提出了這個問題,使得我們知道。更重要的,由于袁小姐是女生,一眾傳統媒體的護法無法就AV對其人身攻擊,只能轉而攻擊其他從理性角度同意她觀點的人。
--甚至連忽然愛國、騎墻等污蔑之言都拋出來,以他們的定義,這也算是bullying吧?

匿名 說...

香港的男人真慘,看av的途徑只得光顧盜版店鋪和在網上下載,但西方和日本的av工業其實是十分蓬勃和企業化的,不少av女優也很敬業樂業。偏偏在某些香港女士眼中,看av的男人就會變成"電車男"甚至色魔,真是可憐。本人對明報多篇低質素的文章和其偏頗周小姐的立場亦感到失望。

匿名 說...

今次網民對周小姐的"網絡欺凌",與網絡之前近似的事件比較,已是十分留情面的了。
所謂的"起底",只是在周小姐的blog中取用一些相,周小姐既然可以將那些相公開放到網上,恐怕也不會是見不得人的私密照片。
所謂的"屈人",亦只是一些斷章取義的揣測,網民未至於一口咬定周小姐是吸毒者。
而批評他人的樣貌、身材、年齡,正如袁彌明小姐所說,人人都有言論自由,至於這種批評的質素和品味如何,則另作別論。

但很多人也發覺,其實周小姐才是這些"欺凌行為"的始作俑者:她亦是透過瀏覧nike的帖子、不同討論區關於他的討論和網絡大典等來"起nike的底",寫在報章之上。她對nike的指控亦屬於斷章取義的揣測,而她開電車男的玩笑亦是十分bad taste的人身攻擊......

當然,即使周小姐犯了這些錯,但亦不能合理化某些網民同樣的行為,但周小姐身為明報的資深編輯,脫去她知識分子的外衣,其實跟一個普通網民 (或暴民)沒有兩樣,可想而知對人不對事、人身攻擊、起底等根本就是香港人討論和對待異見者的慣用手法。有怎樣的傳媒,就有怎樣的讀者,便有怎樣的網民,或者三者是互相影響的,所以要正視的是整個現象和事件,而不是去批判和抽秤某群人。妄自為別人加上"欺凌者"、"港女"等標籤,尤其是事件根本未達到這地步之時,個人認為是於事無補,也是不公平的做法。

12 說...

網民們,你們還不知道誰人才是大輸家嗎?

的確,「數碼欺凌」這個 term 很膠,問題是明報他們最終得到民心。

香港的網民一盤散沙,連快閃黨都不成氣候,面對傳統媒體根本就輸了九成。明報有自己的平台,進可攻退可守,網民根本動不了分毫,現在一些人還要搞相片塗鴉這種低級玩意,周瑮就順勢扮成受害者,一般人都忘了她當初如何抹黑網民。

周瑮和明報已經贏了,他們成功把網民標籤成「電車男」,以後有什麼事只要搬這個 term 出來,基於先入為主,傳統媒體已經贏了民心。

匿名 說...

Re: Erica's reader(你的讀者)

Nice post. Here's my reply:

>>"Yes. Miss Chow has indeeded 'ignited the spark', but how could you jump to the conclusion that she's not taking the 'flame'? Did you talk to her? Did she say anything in public?"

Here's how I "jumped" to the conclusion: The fact that she hasn't said anything in public to either defend her post or apologize for it (ie, take a stance) is 'not taking the flame.' That seem to me more like causing a fire then runnning away without trying to put it off. That's avoiding the flame, not taking it.

Now, she may response later, and if she does, I may retract my stance on her. However, at the time of writing this, she still hasn't issued any statements regarding this whole situation.

>>Will you agree, if people, at times when they are commenting others, do not honour reasons but only to take things personal, his or her words should be ignored right away?

I think it depends on how you decide whether the comments are personal or logical. Is it via logic, or is it from your OWN personal feeling against the person writing the comments/ your own personally feelings about the incident?

It's hard for people to judge objectively 100% of the time, so the best course of action for me is to listen to what everyone has to say, and then take it all with a grain of salt.

I do not know either Ms Chow or Erica further than their blogs/writings. But I -personally- think Erica took her flames better than Ms. Chow. That's just me, feel free to disagr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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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Ms Chow's original post and in it, she asked for Nike's reply and said she 'hope this won't cause too much trouble'. But the fact is that Nike left the forum, and it caused a group of porn-downloader to be extremely angry. Of course they won't have any nice things to say about her. So suddenly she's the victim of cyber bullyism?

They took their anger out on her, but she also took away one of their favourite hobby: free porn. To those people, maybe she's the bully, the bully that forced Nike to leave.

To each action, the will be a reaction. It's not just a Law of Physics.

Mea
ps. sorry, Erica, didn't mean to take up so much of your comment space. :/

Sun Bin 說...

回"你的讀者(你是指袁彌明小姐)"君,

看不懂那我也沒辦法 :-[

我也看不懂你的覆雜簽名喔,只能加一引號以免被人責難。請見諒。

Dilman 說...

讀過你的文章 (不想用 "拜讀" 二字, 太浮誇!), 佩服你的敢言!

說回正題: 明報那位周小姐的 blog, "暫停營業", 如非親非故, 不准入內!

更加的佩服你!

黃世澤 Martin Oei 說...

如果香港人只係因為網民的圍抽手法,而支持明報的岳不群論點,唔難解釋點解香港係一個硬膠社會。

匿名 說...

Nice column.

For those who do not agree with this column: welcome to the 21st century. I believe that on a larger scale of things, this issue is a sign of a generation gap within cultures.

There are those who have not yet fully accept the wildfire and snowball effects of the internet and on the other end of the scale, there are people who do fully embrace it.

My opinion on this issue is that if Ms. Chow plan on publishing such an article criticizing nike and the so called "netizens", labelling them as nerds or geeks, and more importantly, linking nike to the recent tragedy of child rapes, then she should expect or realize the consequences of her actions before she publishes them. And since she made her actions, she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consequences. It is fair to say that she underestimated the effects of internet nor was she ready to accept the consequences when she published her second article.

I think if she had published it on her blog, this would never have blown up so big. However, as you stated in your column, she used her platform, which is the international newspaper, to publish her opinion. It is expected that the netizens will react in such a way. In my humble opinion, I think everyone is entitled to their own platform. Perhaps the "class" of their way of expression is debatable but it is their platform nonetheless.

Confuse 說...

《 明 報 》周 瑮

匿名 說...

我想, 鄧先生最大的憂慮不在於網民的反罵, 而是起底起到從照片中推測並公開別人的住址, 甚至有機會危及人身安全.

我絕對認同先撩者賤的道理, 不過, 真的可以打死無怨嗎?

Johnson Lam (はやしとしお) 說...

鄧 肇 先 生 真 的 『 愛 護 部 下 』 , 但 是 卻 忘 記 了 , 周 瑮 小 姐 的 『 遊 戲 文 字 』 , 充 滿 挑 釁 味 道 , 兼 有 不 盡 不 實 的 嘲 諷 , 對 於 網 民 反 擊 其 實 已 經 早 就 料 到 , 編 輯 亦 應 該 知 道 後 果 , 該 文 仍 然 刊 登 出 來 , 就 表 示 周 小 姐 及 《 明 報 》 已 經 預 備 要 『 抗 戰 』 , 而 後 果 竟 是 主 角 潛 水 , 鄧 編 輯 代 替 主 角 誣 蔑 網 民 Cyber-Bullying , 淪 為 生 果 報 市 井 風 格 , 有 失 大 報 風 采 。

匿名 說...

文章写得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