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5日

譴責<蘋果日報>歪曲言論

「我希望班細路女,唔好用社會環境為理由急功近利,做事唔經大腦,我以前都俾人鬧『波大冇腦』,感覺一啲都唔好受,唔好以為賣肉可求名利,我覺得根本賺唔到利,更留下一生磨滅唔到嘅污名,我家做事面對商場上嘅人,都要不停去掩飾曾經覺得羞恥嘅賣肉演出。」-狄娜

點解蘋果日報硬要歪曲我所講?
其他報紙都好正常地pick up訪問內容.
為賣肉感羞恥是狄娜自己說的,不是我笑的.

 1.
袁彌明為男友放棄性感演出

文匯報  B06, 娛樂世界  
 2.
袁彌明五十笑百斥狄娜賣肉羞恥

蘋果日報  C02, 娛樂名人  
 3.
袁彌明曾想全裸演出

東方日報  C02, 娛樂
 4.
袁彌明為嫁人提高底線

大公報  B11, 娛樂  
 5.
袁彌明勸口靚模勿亂脫

澳門日報  D02, 藝海  
 6.
袁彌明借狄娜 勸o靚模勿輕言賣肉  

明報  C02, 娛樂, 林祖傑
 7.
袁彌明自稱好保守

成報  C05, 娛樂
 8.
陳敏之為買樓狂接Job

新報  C01, 娛樂, 娛樂場  
 9.
袁彌明讚演出破格

太陽報  C06, 娛樂  

 

借狄娜 勸o靚模勿輕言賣肉


明報
C02  |   娛樂  |   By 林祖傑





袁彌明借狄娜 勸o靚模勿輕言賣肉


袁彌明昨日出席活動,她表示很喜歡(*是很想)看狄娜所主演的電影,雖然她與狄娜未見過面,但覺得對方於60年代已決定脫,十分破格,很與眾不同,但認為狄娜雖在觀眾眼中已轉型,不過退出到商界發展多年依然掩飾不到賣肉的過去,故勸告輕易不穿衣服、只穿內褲的?模要深思熟慮。

為結婚生仔棄性感演出

她坦言年輕時亦曾想過效法狄娜,只要有好劇本和好導演,不介意賣肉演出,但現在可能想結婚生仔,底線亦提高了。她說: 「社會表面好開放,其實好保守,將來不知老公點諗,亦擔心仔女上網會見到那些為藝術而犧牲的照片。」問到男友是否介意? 袁彌明直言:「都介意,所以之前有部要求只穿T-back 內褲拍的電影試鏡成功都推了,為了結婚生仔放棄機會也沒所謂。」記者:林祖傑

2010年3月30日

港男與高登

前陣子接受了號外;雜誌的訪問,談兩性問題.
文章還未看過,自己講過什麽大抵還有印象.

今晚無端收到友人的電話:
"!你系咪o向號外講過做大事的男人不會上高登討論野呀?"
我話: "系呀,我講過好多次啦, o羊事?"
友人: "你宜家比人插緊呀!"
我話: "是但啦,成日都插架啦.我又唔會上去既,kui地講lor."
友人: "總之你有講過唔系人亂寫就得啦!"
我話: “系呀.
挂了線,對那位朋友有點失望. 當然他是出自好意, 但一個八卦的男人, 總得扣點分數.
做大事,何為做大事? 主觀標準,概括地說, 我相信一個Morgan StanleyVP, 應該不會上高登. 我相信一個忙於擴展自己事業版圖的老闆仔, 應該不會上高登. 我相信立法會議員, 應該不會上高登.(上去打聽民意還算情有可原.)
事實上,我從沒有一個朋友(如大學同學,非公事而認識的朋友)會上高登,所以可能我不明白高登男到底是哪一類人, 但看在高登人的行為,就是一推諸事的人訴說諸事是非,討論著沒有take-away的討論,不是無聊費時是什麽.(有空餘時間的話,不如找朋友聯誼,做做運動,增值自己,不是更好?)
就我這次號外事件正好說明了這個事實: 我在號外雜誌講了一句觸動了高登男神經的說話,他們就千辛萬苦要討伐我. Come on! Who am I? 我只不過是一個你們討厭的人. 一個你討厭的人說了一句不中聽的話,so what? Move on! 別那麼小家,吱吱咋咋地說三道四.
我絕對尊重各位高登男的言論自由,只是我對你們的討論一點都不感興趣,同時不明白為何你們對我的言論這麼感興趣.


,愛之深責之切,心底裏,我都好想見到港男進步,而我用的方法就是鬧.


2010年3月22日

支持考慮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

轉載自今日《信報》社評

考慮負所得稅解決「在職貧窮」

由 最低工資立法引起勞資爭拗和矛盾加劇,昨天到政府總部遊行的工人,要求政府盡快立法,並把最低工資水平訂於時薪三十三元,但這訴求顯然會遭受僱主一方反 對。事實上,靠最低工資立法並不能解決「在職貧窮」問題,立法只會令最需要援助的老弱工人生計更為艱難,甚至連就業機會都遭受剝奪。面對社會貧富分配不均 的殘酷現實,我們認為,政府應該認真考慮,透過所得稅的機制改善社會資源分配的矛盾,協助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走出「在職貧窮」的困境。

最低工資立法帶來不良後果,西方經濟學家做了不少研究論證。本來,立法的原意,是希望使貧窮的勞動力得到起碼的收入,但效果卻適得其反,最需要援助 的老弱的工人,偏偏陷入更糟的境況,因為他們很難在勞動力市場找到就業機會。事實上,在經濟擴張期,勞動力市場以「賣方」為主,僱主一方在「利潤與銷售掛 鈎」的前提考慮下,對勞方的薪酬要求,會勉強接受,雙方的矛盾還相對容易解決。然而在經濟收縮期,勞動力市場以「買方」為主,僱主一方在「利潤與成本掛 鈎」的前提下,很快大刀闊斧裁員減薪,勞動力在這艱難時期,生計變得雪上加霜,而最低工資立法便成為老弱一群工人的「催命符」。這顯然不是社會希望看見的 後果。

已故經濟學家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所提出「負所得稅」的構想,是透過所得稅機制來解決「在職貧窮」問題,並且讓受助的人還保持自食其力、努力改善自己生活的激勵。這個方 法的基本思路並不複雜,原理是透過稅收機制,補貼窮人的收入,而補貼的數額,就是窮人未曾使用的所得稅「減免份額」部分。舉例來說,假設四口之家有五萬元 的稅收減免,如果這個家庭的稅前收入為五萬元,便分毫不用交稅。若收入高於五萬元,扣除這免稅額後,便需按收入以應繳的稅率納稅。

但如果收入只得四萬元,則一萬元之數便成為「負應納稅收入」。在目前的稅制下,這筆未使用的「稅收減免」,對窮人完全沒有任何好處,然而在負所得稅 制度下,貧窮的家庭將可得到按稅率計算的補助,補助金額則按所定的稅率計算;而負稅率的釐定,則可考慮香港的情況分級和向下累進,使愈貧窮的人愈能得到生 活所需的資源和協助。

可以說,負所得稅制度既可確保最低收入,同時亦可避免福利制度的若干缺陷,因為援助的標準,是以「收入匱乏」為圭臬,這可以在申報表中清楚反映,而 非以老年、殘疾、單親或失業等作給予援助的准則,雖然這些特徵經常與貧窮分不開。目前綜援計劃所暴露的問題,是援助資金的分配準則和機制容易受到濫用,一 些老老實實的窮人往往未能得到及時的救濟,反而狡詐的人得到更多和逾份的金額援助,甚至有領取「綜援」勝過工作的想法,完全依賴政府救濟,弊端叢生。當 然,亦有不少窮人自食其力,千辛萬苦工作,唯恐領取「綜援」的標籤令子女抬不起頭來。

向窮人源源免費供應魚食,與停止救濟,只教導窮人去釣魚覓食,做法同樣帶有極端性。負所得稅其中一個優點,是透過貨幣的形式,並以「收入」的客觀準 則、不以人格為標準向需要者提供支援,這樣一來,窮困的人在貧乏之時得到援助,同時亦負起自己可承擔的福利狀況責任,保留自食其力的習慣和行為。如今貧富 不均局面激發社會矛盾盪漾,勞資衝突加深,而最低工資立法,只會把最需要援助的人推向更艱難的境地,遭勞動力市場「弱肉強食」。因此,要真正解決問題,透 過稅收制度入手,不失為可行之策,值得政府認真考慮。

2010年3月18日

大娛樂家(第88集)

其實每次我在<大娛樂家>裏面會敢爆很多鮮為人知的內幕, 目的是直接令聽眾得到第一手資訊和娛樂. 
但副作用就是每次傳媒拿來造文章.
奉勸傳媒聽過就算啦,無必要當新聞pick up. 不是什麽大新聞.


主持人: 蕭定一, 袁彌明, 愛明
主題: 大娛樂家-(第88集)
 
第一節 線上收聽
HTTP下載
分享至facebook

第二節 線上收聽
HTTP下載
分享至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