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1日

蘋果: 祖 兒 撐 英 皇   促 梁 洛 施 返 港 交 代

交代?
案件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原告不宜也不應對事件作任何評論,以免妨礙司法公正。
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


還 是 喜 歡 向 太 說 : 「 你 留 到 佢 人 , 但 留 唔 到 佢 心 , 咁 何 必 要 勉 強 ? 好 似 上 年 芝 因 為 霆 鋒 同 公 司 搞 得 唔 開 心 , 雙 方 最 後 都 達 成 解 約 , 家 同 芝 仲 係 朋 友 關 係 。 」
向太最大量。

12 則留言:

  1. 祖兒世界女來既, 正所謂見人講人話, 見鬼講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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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彌明:


    對於一些商業合約的糾紛來說,當雙方已經開始司法程序的訴訟,其他公司歌手也應該保持緘默兼且不能評論這宗訴訟的案件。


    阪本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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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ow does it go with your own's contract? Any good 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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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顏神油算唔算係娛樂中人呢, 佢做咩學人開記招, 見到佢都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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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毁約咪按返合約條文賠償囉,由法庭判。

    乜講到要公司同你講心,你又會唔會同公司講心?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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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對於容的說話,其實是正常不過,吃人家茶禮,當然有番兩道為主子做事,沒有什麼「常識」可言,因為真正「常識」,其實是現在容小姐所做的事。

    倒轉你要寸的是那位容小姐的老闆,你寸個二打六有咩用?

    你試下寸容小姐個老闆,然後你睇下佢會唔會係佢有什麼珠寶店開騷搵主持,佢會否仍然搵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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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彌明:

    這就是禍從口出,妳也不要在司法訴訟程序結束前給予任何意見,知道嗎?:)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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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妨礙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 in a 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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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英皇 is powerful. They might rap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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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唉,啲歌星仔幾個有腦架?
    咁嘅垃圾樂壇,容祖兒真係以為自己係阿姐,要上到內地、出到臺灣、東南亞,先知道自己係咪阿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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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覺得你今次對人唔對事﹐有D失望﹐不過我好想知點解你唔妥容祖兒

    雖然我唔識佢﹐但我估JOEY同霍汶希坐同一條船﹐感情理應唔錯..而家梁洛施搞到MANI一頭煙﹐又累公司損失,容祖兒公開寸佢在公在私都係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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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容小姐 is the mistress of her boss. It's a know fact. Of course she tends to side 英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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