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don't think the Hacker would be that dumb and use his/her IP address at home. Actually, the hacker could be more than 1 person. I'm sure whoever has the pics must have sent the pics to all his/her friends already. So it makes the police much harder to find the 'one' who uploaded the original pics.
日嘅社會, take photos when having sex 唔係一件奇事, 香港人大驚小怪.大家不防看一些成人website, 有幾多夫婦放佢地嘅"生活照"?
男歡女愛, 打得火熱那一刻, 咩奇事都會發生. 我相信Edison並無把相放响internet之心, 那些相只供他私人收藏, 或留念(haha)(Althought he is a big big Idiot)怪就怪佢唔醒目. 亦不能盡怪香港警察無能, 話police無能嘅人, 你地不如話佢地知点捉啦! Internet = World Wide Web, 全球架! HK police, 我支持你地!
我覺得放相既人係keroro, 藝人係恐龍戰隊, 而彌明你咁多法寶當然係多啦A夢啦
回覆刪除[ 選擇性道德 ] 一文中指出: 香港政府喜愛選擇性執法,香港人也喜歡選擇性道德....
回覆刪除這在我之前的文章也指出這點,香港人不單選擇性道德,更加是 ( 忽然道德 ) ,與及很多 ( 事無大小都道德 ) 的團體,形成香港很多扭曲的價值觀。
我個人認為 ( 我個人觀點咋下 ~),發放假藝人艷情照片,是犯法,依正常、常規法律程序檢控便是了,與道德問題不須太過於雙題並論。
就算是真的,都是一樣,以未經同意被發放來執法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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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藝人私生活,是聖人也好,攪女搵仔也好,這是個人私生活問題,也不是有份合約列明 [ 你是藝人,同時要作為聖人 ] 的規條。
不知何時開始,香港人又要捧藝人,但有唱片又買翻版;去捧偶像,但又每天期望偶像走光,就算男女 Fans 都如此,都希望自己的男女偶像快些卜街,這是否精神分裂之特徽呢?
題外話,[ 咸相教壞青少年 ] ,此為屁話,難道現在的青少年真的白痴? 不如問問,在沙灘的比堅尼、或一堆女人穿著 [ 胸圍底褲 ] 走來走去,那麼,是否又沙灘教壞青少年呢?
自從有婦團指 [ 少年上網接觸色情網站會可能引發不必要性幻想 ] ,性幻想都有分必要和非必要?
咁,香港係咪真的很有問題?
to《 陳大文 部落 / 部落星期天 》:
回覆刪除何止有問題,而且已經變成一個反智社會
又要睇又要鬧,係很多香港人心理,之前留言提及過,有供有求才會有那樣的雜誌,那樣的緋聞,呢單野對藝人同市民都係輸家,嬴家係政府同英記,正苦趁你地留意緊呢單新聞靜靜出西九諮詢,將本來應由民間主辦的文化藝術「賤讓」給大地產商,英記今次衰左又可以捧過另一批「搖錢機器」,又係不理CD質素繼續用緋聞做宣傳,因為有理冇理點都有人買佢地的CD、紀念品,成本低又可大撈一筆,繼續玩商界主導,外行領導內行
今次事件,是演藝界、甚至整個文化界的悲哀
警方捉左個只係轉載ge人
回覆刪除仲要整到佢坐監
真係好似4k事件咁
只不過係想比人知到做左野
這事件我只可以說是一個以game player身份的人在playing the game去show自己的技巧是否達至自己預算的級數為目的而已
回覆刪除原理等同上星期14歲少年黑客在互聯網hack進校園內聯網盜師生資料事件一樣: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0124&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0679694
玩遊戲者當然是預算到會有game over的一刻
除非佢係白癡一名,又另作別論
Hin Leung :
回覆刪除我們不如又以一個 [ 衰神 ] 的角度去看。
某娛樂公司,可能因是次事件,真的一點損失也沒有,因為,損失什麼?藝人聲譽是屬於那個藝人的,人們說藝人淫亂也好,不學無術也好,都是這個藝人沒運行,正所謂無得撈也。
而是次事件中的藝人,是否已屬 ( 公司內的眼中釘,過氣~] ?是時候推一班新的人來賺更多的錢?只有該公司才知道。
而 Hin Leung 你指出的,可能有點關系,現在政府,從之前的若干事件,已很 [ 無心,但刻意地 ] 要對一些資訊進行監管,或監視。 在部署資訊監視的過程中,最美麗的借口,便是 ( 我驚你學壞,所以要監視 )。
Yahoo 在中國,供出曾用電郵通訊的新聞記者 IP ,從而公安可捉人;香港雖然不致於這麼嚴重,但當局對於現時的本港網絡言論和結集力,相信是明白的,即使未完全明白,但不會知得少。
當局總不能不讓人上網,而監視上網行為,會惹來人民反對。
那麼,由道德去作為金鎖匙,應該是最好用的了。
選擇性道德,是一個很嚴重問題,因為你( 選擇性 ),如何選擇,為何選擇、這一刻選擇什麼,以選擇者或當權者的選擇為依歸,即是人民可能只可以跟隨一些 [ 道德標準在這一刻是對 ] 的人來做事;而下一刻,則不知什麼標準。
期間,投訴文化,如投訴大衛像露出乜乜,列為不雅,在如果稱為國際都會的香港,是一個笑話。
不如立例,不准女士們穿 Deep V 、低腰 pat pat 褲,和不可穿比堅尼罷。
因為不是每個 pat pat 都有人想看的。
彌明:
回覆刪除十多年前,新加坡領導人李光耀因房屋買賣,差點就要下台,為何到現在還是諮政?策略得宜!正如馬時亨為何不用下台?一樣道理!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必有反彈!
Daniel.
I don't think the Hacker would be that dumb and use his/her IP address at home. Actually, the hacker could be more than 1 person. I'm sure whoever has the pics must have sent the pics to all his/her friends already. So it makes the police much harder to find the 'one' who uploaded the original pics.
回覆刪除哦,這些相,冇興趣睇!
回覆刪除再有4人被捕,但他們和首名網民不同,他們並沒有發放淫穢照片,只是存有照片,根據法例,只有「意圖發放」存有照片才是違反法律(例如有複本用作影印出版、或有使用互聯網post相的行為),現在是接到有匿名人士舉報,有理冇理把他們拘留
回覆刪除係這件事中,政府明顯地執法不公,陳冠希在自己個blog post jj 相你唔拉,其他人post就拉,難道我post就不文,陳生post就唔係不文?
回覆刪除關於作者所作的假設,以暫時情況、基本上未能成立。
回覆刪除藝人已透過公司聲明相片是合成照並非他/她本人(張女士仍未作回應)。當事人覺得第一、錯不在他(她),又何需聲淚俱下,跪地求饒呢?第二、既然根本沒真相片(或影片),就更加沒需要”買佢怕” 。無論是否真有其物、但聲明一出、故事祇有一直圓下去。
而作者的假設祇係在於真有其事(及物) 而又或者未出聲明前才成立。但正如你所分析、如果發放人達到某程度上的電腦知識,根本拿他沒法子。我相信大家都明白這點,所以警方才殺一儆佰、盡量避免市民轉載,將傷害減至最低。香港人善忘,如果有其他大(八卦)事,目標希望可以轉移。
其實要解決事件、好視乎發放人的動機;如祇是純粹對某人的憎恨作出的行為,相信未必會有辦法可以阻止。如真有其事、相信祇有當事人才知道有幾個仇人可access他本人電腦或有如此電腦知識,可提供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但事件發展至此,當事人應該不會承認確有此事(如果假設有發生) ;因其他女仕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相片給公開,所以不論相片在任何情況下(被盜或自已公開) ,物主都應有責任。
本人其實較為同情當事人:如果沒做過、無辜承受輿論壓力;如果有做過、現在要承受年少無知的後果。但奇怪地身邊朋友都覺得當事人自作孽、要做明星就要付出比人”睇全相” 嘅心理預備,我覺得有點兒那過。每個人年輕都有做過傻事的一刻(可能曾特首同黃仁龍除外、黃仁龍年輕時最錯可能就是考不到全A) 、為什麼不可原諒所作之錯呢? 莫非是中國人一種幸災樂禍的漏習?
彌明:
回覆刪除思哲開拖,非同小可~~~~~!:O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2008/02/03/%e9%a6%99%e6%b8%af%e7%b6%b2%e6%b0%91%e7%9a%84%e6%80%92%e5%90%bc/
倒不知是誰「年少無知」?若你說四個女星年少無知,信錯姑爺仔,還情有可原。但男星的話,為甚麼要拍這樣的照片?除了用來炫耀,我想不到有甚麼理由。
回覆刪除奇怪... 藏有裸照、"可能干犯藏有不雅淫褻照片可供發布用途"!?!!?難道警方不是應該先搜查"非常嫌疑犯"陳先生的住所? 相片經已流傳、無論有意或無意、都足以證明陳先生有"可供發佈用途"。此語驚嚇度跟當年古樹鴻的一句"新年快樂"有過之而無不及...
回覆刪除相信裁判官與鄧生已經與時代脫節,見相好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如果他們有瀏覽任何一個訂論區、肯定警方有做不完的案件;荔枝角懲教所可以起多幾十個。而監獄亦可興建多十幾個、因此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都是好事、促進經濟增長...
警方鬧劇至此、令我突然想起劇集舊橋:庸官亂捉人/捉錯人、師爺獻計、事後先追加罪名...。
當然,大家都應該知道結果如何。
日嘅社會, take photos when having sex 唔係一件奇事, 香港人大驚小怪.大家不防看一些成人website, 有幾多夫婦放佢地嘅"生活照"?
回覆刪除男歡女愛, 打得火熱那一刻, 咩奇事都會發生. 我相信Edison並無把相放响internet之心, 那些相只供他私人收藏, 或留念(haha)(Althought he is a big big Idiot)怪就怪佢唔醒目. 亦不能盡怪香港警察無能, 話police無能嘅人, 你地不如話佢地知点捉啦! Internet = World Wide Web, 全球架! HK police, 我支持你地!
最衰嘅係放相嘅人, 我相信佢响屋企笑不停, 以為自己好叻好醒! 我話你知呀, 夠啦! 係咪要搞到人地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 先開心, 先安樂? 再係咁, 會死人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