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前兩晚做的節目、在電台已經發表過的言論,今天再被文字媒體報導出來。
想知道我到底在電台上說過什麼exactly,請參閱下面的Blog post,直接到RTHK.com 收聽。
所有報紙當中我認為《星島》的報導最近乎我所表達的,而且沒有將我每句說話用“!”號來誇大語氣。內容和標題都在我預期之中,沒有硬把“鬧爆”“寸爆” 塞進去來制造先聲奪人的效果。報導整個電台訪問的重點很到位。
重申,港姐理論上決賽當晚是沒有“造馬”,但是大會(無線)給評判參考的“日常表現”分數,無線是絕對有莫大影響力。見評判要考語言(英語和普通話),香港小姐要代表香港到世界各地做親善,你說語言是否在考慮之列?
詩韻做過virgin空姐,英語當然沒問題。
星島:袁 彌 明 揭 三 高 層 閉 門 逼 簽 約
東方
太陽報
蘋果
明報
某高層對此竟沒有回應,其實我很想聽聽她有什麼好回應的。
太陽報:
就今次事件,本報諮詢黃國桐律師的意見,他指袁彌明絕對有權把合約帶走並與自己的律師討論,但他又稱若袁不願簽約,大可以開門離開,故不會構成恐嚇和軟禁。
“有權把合約帶走”?
-----我都知!重點是高層對我說我無權。律師,你明白我在說什麼嗎?
“大可以開門離開”?
-----即是叫我得罪高層?這樣我沒底薪會沒飯吃的,律師。
原來太陽報提供了這麼多篇幅和專家意見(全是負面)給我。
感激不盡呀!多謝!
你們的C1全版廣告費原來便宜到這種地步?
學TVB說道“收視就是一切"!報紙的話,就是“銷量就是一切”!
假如我在“單打”某人,《太陽》編輯同樣是在自己的平台“單打”我,原則上,那位編輯不比我高。我建議她(直覺是女性)有空不如問問專家那是什麼心裡問題,是否跟我一樣---“心裡不平衡”。
10 則留言:
彌明:
其實妳的說話已經揭露無線電視台對待演藝人的「兩面手法」,他們喜好採取「軟硬兼施」的手法誘使旗下藝人接受他們的合約。一方面他們以懷柔手段「吸引」人氣極盛的演藝人簽約之餘,同樣他們也以強硬手段迫使出道尚淺的藝員「接受」合約。雖然沒有即場錄像的證明紀錄,但無線電視台的高層自知理虧在先,也不敢公佈迫使妳簽約的高層名字與其他兩名助理的身份,索性裝聾扮啞不作任何回應。
阪本龍一
哈哈,明報都唔得呀?不過我都睇過明報段稿,明報寫左好多九唔搭八嘢,同主體無乜關系,總之搞下是非咁啦。
明報而家真係差左,係事實。
東方就...激左啲喇。
太陽就唔好理啦,係咁上下,主打通俗市場。
星島係比較好既,我都認同,我亦曾做過呢間。執稿係比較嚴,現在都是,是該報風格。但好多市民唔鍾意呢弊在!
恭喜您成為無綫敵人,無綫一定好頭痕。
在整篇訪問內容裡,我們能夠看到無線電視台的普遍現象。
-年輕藝員普遍缺乏表演經驗、守時觀念、尊敬老一輩演員的習慣與良好的工作態度
-高層的個人喜好能夠決定藝人的前途
-因電視台有慣性收視的優勢而導致製作部門缺乏創作另類節目的動力,往往他們喜歡複製友台或外國電視台的成功節目而佔有更高的收視率
阪本龍一
你的訪問的確令我了解更多TVB的東西,謝謝。很多說話盡在不言中,我一定支持你!
有骨氣。好!
彌明:
眾人皆醉我獨醒
眾人皆濁我獨清
在世上能夠保持思維清醒而不隨波逐流的人愈來愈少了,而趨炎附勢阿諛奉承的人卻愈來愈多。能夠在這裡認識一位社會意識清醒的女生,幸甚!
阪本龍一
To Erica,
You are the BEST!
Please tellus more about TV!
黃國桐律師 means if you don't want to earn money from TVB, you can do what he said. He was right but Sun News didn't tell you the first phase.
仲tvb, 你悶唔悶啲....@@
發佈留言